我院定于9月15日在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太原市综改示范区唐槐园区大昌南路19号)开学报到,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通知书失效。
1、录取通知书
2、入伍新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要求,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进行兵役登记,请未兵役登记的同学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并于报到入校时携带《兵役登记证》备查。
新生如果在录取当年入伍,须在开学报到日当天到校学生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携带《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党团员关系
党员新生通过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转;团员新生通过团员管理信息系统接转。团员新生应将团员证及团档案在开学时一并带到学院交给系部。
4、户口迁移
根据现行户籍管理政策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将本人户口迁入我院,如需迁入我院请持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考生户口迁至太原市大昌南路19号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入校后统一交学院保卫处办理(只限当年)。
5、纸质档案
新生自提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介质档案(或人事档案) 交班主任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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