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于9月9日至10日到校报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含应征入伍),需在9月15日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联系电话027-87921666、027-81695678(传真),逾期未向学校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者须于9月30日前,持当地征兵办审批盖章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校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学校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89号
邮编:430223
交通路线:报到期间,学校在地铁2号线金融港北站(A)出口设接站点,由专车接送新生到校,接站时间为07:00-18:00。金融港北站(A)出口将有学校志愿者引导,请新生出站时关注接站指示牌。因新生报到期间,武昌傅家坡长途汽车站、汉口火车站、武汉火车站、武昌火车站统一交通管制,无法安排集中接站,若有特殊接站需求,请提前一周与学校联系:027-81695501。非报到期间,同学们到武汉后的具体乘车路线,可参阅本指南的乘车路线图。
一、录取通知书,党、团组织关系,档案,蓝底半身免冠正面1寸彩照10张
二、户口迁移
1.本着户籍迁移自愿的原则,非武汉市户籍的新生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户口迁往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89号。
2.迁移户口关系时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上使用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有出入,务必于报到前在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更改手续。
(2)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加盖户口迁出地所在公安机关户籍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上的居民身份证编码必须与高考信息表一致,否则不能迁移户口关系。
(4)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年、月、日及民族、出生地、籍贯、居民身份证编码必须完整,如有缺项应请迁出管理机关及时补正。
(5)户口迁移证上的字迹一定要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在涂改处要加盖公安机关户口管理专用章方能有效。
(6)请同学们保存户口迁移证、入学通知书原件,以备查验及作为身份证明。
(7)原户籍是武汉市内的学生集体户口的新生,提交“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需提交其他补充材料的新生到校后学校另行通知。
(8)原户籍是湖北省内的新生,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需提交其他补充材料的新生到校后学校另行通知。
(9)原户籍是湖北省外的新生,提交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需提交其他补充材料的新生到校后学校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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