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级新生报到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报到地点: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报到不宜提前或滞后,报到当天在校园内有专人接待新生。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报到当天的防控具体要求,将由各班班主任通过班级QQ群发布,请按要求执行。
2、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班主任或所在系科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三天者需提供有关证明。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中如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况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新生入学需持下列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1、《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
2、党、团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在江苏省内的新生党员,不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由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有转接权限的基层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接转,接转类型:省内转接;目标党组织:中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并在“转接原因”中注明录取专业。
党员组织关系在江苏省外的新生党员,必须开具有效期限内的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具接收党组织名称:中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去向为:中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团员组织关系。新生入学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将团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团支部。持有团员证转接团组织关系的,由所在学校团委转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团委,入校后集中办理接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版照片15张。
4、个人档案。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中学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档案材料,入学后上交所在系。
密封的档案如需要邮寄,请通过EMS邮寄到下列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南路199号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
朱老师收邮政编码:225100
电话:0514-87993666
5、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入学报到时办理转入手续。户口迁入到我院的新生须注意:(1)户口迁入单位名称为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地址为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2)户口迁移证上应盖有省级公安机关和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裁剪处同时盖骑缝章;(3)迁移证上内容必须为机打,字迹清晰,且不得涂改;(4)在大学学习期间,江苏省内学生可以办理一次户口迁出或迁入手续,省外学生不能办理此项业务(服兵役、退学或开除学籍等除外)。户口迁移的学生须填写《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常(暂)住人口信息表》。
6、《不参保意见征集单》。详见《关于大学生参加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致家长的一封信》和《不参保意见征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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