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日期:2023年9月10日
报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康阳大道58号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1、录取通知书。
2、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员证。
浙江省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转至“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非浙江省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团员组织关系(团员证)均转至“共青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委员会”。
3、户口迁移证。
根据浙江省户籍管理政策,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公安机关提倡和鼓励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不迁移户口)。户口迁移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办理,户口迁入学院的学生,中途户口不得迁出。户口迁移证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籍贯与出生地须填写至县(市、区),否则无法接收。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须与参加高考所用的一致;如不一致的,须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凡在迁出地办过居民身份证的,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未办或遗失身份证的由原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未办或遗失证明,并写明身份证编码(未编码的,须在当地公安机关编码),否则,户口无法报入。
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
户口办理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需落户学院集体户的新生请在报到当天持户口迁移证原件、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新生报到点办理。
4、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准备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备用。
5、纸质档案
如果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要求学生本人自带档案的,新生报到前须携带
本人档案,于报到后第一周内上交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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