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核申请
考生对本人的高考成绩存有疑义的,需于6月25日、26日持本人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填写由县(市、区)招考办统一打印的《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未按规定方式、规定时间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省招考办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的高考成绩复核申请。

二、复核内容
考生可申请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各科目总分合计有无差错。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6月28日下午到县(市、区)招考办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如需《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通知单》,请于7月1日以后到当地县(市、区) 招考办领取。复核结果以《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通知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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