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志愿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本科批次(含A阶段、B阶段)志愿、普通高职(专科)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须参加天津市征询志愿的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按照市高招办公布的征询志愿填报安排,填报征询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的院校专业组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由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选择填报。市高招办将向相关高校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的院校专业组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先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再划定B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如招生院校专业组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职(专科)批次的院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先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再划定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如招生院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放弃志愿的规定
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尚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含A、B阶段),只能参加本科批次B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录取。拟放弃某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报考院校专业组录取结束前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办同意后报市高招办;若该院校专业组录取已经结束,则不得放弃。
考生们,我相信你有着无限的潜力和可能性。填报高考志愿是你人生中的一次重要起点,希望你能坚定信心,勇往直前。无论选择什么样的道路,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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