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 2023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蒙古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等有关文件要求,由我校组考的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蒙授其他艺术)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为252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武汉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88)。地址:青山校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邮政编码430081),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
南京林业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学校拥有南京新庄校区和淮安校区。新庄校区位于南京市玄武湖畔,玄武区龙蟠路159号;淮安校区位于淮安市高等教育园区,清江浦区枚皋东路1号。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山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112。地址:迎西校区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青岛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山东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
为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人才需求,吸收更多具有少数民族语言基础的优秀学生,我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语言学/民族文学)” 专业2023年继续举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以下简称“少语测试”),招收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南方少数民族语的考生。详情如下: 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 招生计划中央民族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安徽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
上海纽约大学将中美优质高等教育的优势相结合,精心打造注重激发和提升学生创新能力的课程体系、教学环境和培养模式,致力于将学生培养成为能够适应未来社会高速发展、全球化激烈竞争的精英人才。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通过完成涵盖不同学科和领域的核心课程,在对各个学科的内容、前景,以及自身特点有了深入认识以后,最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连海事大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 校名全称:首都师范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三条 首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艺术类专业、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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