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艺术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各招考类型综合排序成绩除播音与主持类外,其他专业类别平行志愿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体育类各招考类型平行志愿综合排序成绩为体育专业课成绩。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按高校招生章程要求将具备报考资格且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招生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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