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有关政策,考生必须在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中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
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符合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
二、多元综合加权评价
对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选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及学校特色要求,采用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对入选考生依据“按加权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额满即止。
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加权总分=高考成绩÷750×100×0.67+面试成绩×0.3+学校特色要求分(即A类3分、B类2分、C类1分)
各项目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若考生加权成绩相同,则按照江苏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综合评价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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