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我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降至15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降至130分。
2、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察与体检合格,在达到我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我校对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在各项目招生计划内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项、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各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
学校将于2024年5月30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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