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排序规则:第1位序,比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最高分值比较,分值高者优先),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3月13日-14日,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2024-05-28 08:18:37
2024-03-14 09:51:41
2025-06-03 08:38:44
2024-05-07 09:08:24
2024-02-29 08:42:53
2025-05-27 09:57:10
2023-04-24 12:43:39
2024-03-11 15:19:54
2024-06-06 10:21:03
2024-03-08 09: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