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6日至29日,政治考核对象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
基本条件:
①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②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
③未婚;④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2.普通高级中学组织有报考军队院校意愿的毕业生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该表1式两份,使用A3纸正反面打印)。
3.6月2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考生名单》及《政治考核表》报送所在县(市、区)兵役机关。
4.因故未能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填写《政治考核表》的考生,可自行前往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填写《政治考核表》参加政治考核。
5.6月29日前,县(市、区)兵役机关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会同同级公安机关完成对考生及其家庭成员、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的核查,并共同在政治考核表填写政治考核意见、作出政治考核结论。有报考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意向(除测绘工程专业、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导航工程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地理科学专业、作战环境工程专业外)的考生还应当按规定组织走访调查。
6.6月29日至30日,考生前往县(市、区)人武部领取1份《政治考核表》。
7.未参加政治考核或政治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军队院校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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