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方式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随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实行“省来县去”招生原则,即:全省招生,设岗县就业。考生根据各设岗县(市、区)培养计划,按照“1个院校+1个专业+1个设岗县(市、区)”为1个志愿,每批次最多设12个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不设志愿调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二、录取方式
1、投档。“地方优师”、“学科教师”、“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专科层次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投档。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预录取。考生被投档录取后,培养高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协议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3、正式录取。考生入校后一个月内与培养高校、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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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08 15:54:10 编辑:poxiao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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