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根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治考核对象
政治考核对象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基本条件:
(一)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即2003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三)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四)高考成绩应达到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二、时间安排
政治考核自2023年6月12日9时开始,至2023年6月27日18时结束。
三、任务区分
(一)军分区(警备区)、市州招生办公室军分区(警备区)统筹辖区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指导县(市、区)兵役机关开展考生政治考核,汇总审核辖区考生政治考核情况。市州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辖区普通中学落实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配合军分区(警备区)开展考生政治考核。
(二)县(市、区)兵役机关、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普通中学政治考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兵役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普通中学负责做好军队院校招生宣传工作,及时将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事宜通知考生,指导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并为考生出具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配合县(市、区)兵役机关开展考生政治考核。
四、组织程序
(一)考生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自行下载打印或从当地县(市、区)兵役机关(人民武装部,下同)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个人信息。
(二)考生将《政治考核表》交至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县(市、区)兵役机关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会同公安机关完成对政治考核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情况的核查,并共同在政治考核表填写政治考核意见、作出政治考核结论、加盖印章。考生户籍所在地与高考报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兵役机关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兵役机关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西宁市考生以户籍所在地为主)。
(三)县(市、区)兵役机关于2023年6月29日18时前将政治考核情况(EXCLE表格形式,含序号、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性别、考核结论、毕业中学、联系电话等)报军分区(警备区),并通知政治考核通过考生领取政治考核表,按照“一人一档”密封后交还考生(政治考核表不得拆封,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至面试现场),对政治考核不通过的考生,兵役机关当面告知结论及原因,政治考核表不发给考生。未参加政治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军队院校不予录取。
(四)各军分区(警备区)汇总审核辖区考生政治考核情况,于2023年6月30日18时前将政治考核情况报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政治考核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人民军队的纯洁巩固,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敏感性、政策性强,军地双方要站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尽早部署、严密组织,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考核任务。要把政治合格作为青年学生报考军队院校的首要条件,全面考查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从源头上严把政治关口。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考核责任制,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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