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华南理工大学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了审核。结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附件所示,且所有考生都可在报名系统“志愿管理”栏目查看审核相关信息。
对审核结果存在疑义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本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6月4日。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华南理工大学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华南理工大学所有“筑梦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其报考条件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即被认定为华南理工大学“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
联系电话:020-8711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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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高考资讯 Tag:
更新时间:2023-05-30 08:45:03 编辑:poxiao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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