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音乐、舞蹈类专业考生258名。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录取规则
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不招收萨克斯、巴乌、葫芦丝、古琴、古筝、次中音号、电声乐器(电吉他、电贝斯、电子琴、双排键)、吉他考生;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器乐)仅招收西洋乐器,且不招收萨克斯、次中音号、电声乐器(电吉他、电贝斯、电子琴、双排键)、吉他考生。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舞蹈学(艺术舞蹈)不招收街舞考生。
(一)河南省
1.音乐学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河南省相应科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舞蹈学(艺术舞蹈)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45分,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河南省艺术舞蹈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河南省文科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舞蹈学(国标舞)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50分,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河南省国际标准舞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河南省文科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收主项为声乐、西洋乐器的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河南省文科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除河南以外省份
1.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2.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3.音乐学专业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生源省份音乐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按生源省份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舞蹈学(艺术舞蹈)专业按生源省份舞蹈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6.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兼报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三、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审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1.郑州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其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935。
五、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371-67781182(传真)
郑州大学河南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371-67766972
郑州大学国际学院咨询电话:0371-67761233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电子信箱:zdzb@zzu.edu.cn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
2023-03-10 09:56:58
2024-05-28 09:05:50
2023-02-22 14:08:36
2025-05-21 08:25:46
2024-06-20 16:00:05
2023-05-05 16:08:24
2024-03-29 10:48:25
2023-05-19 11:07:04
2023-04-25 11:26:15
2024-06-21 10:55:58